““趣头条”诉“哇趣头条”不正当竞争索赔150万”
根据海淀法院网报道,北京弘邦君达科技有限企业采用“哇有趣标题”作为app和官网名称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此“有趣标题”app经营者沪基分文化传播有限企业将该企业告上法院,立即将软件名称或 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上海基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呼吁,所经营的“兴趣头条”app是一种文案信息类移动应用,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软件名称“有趣的标题”长期被采用为有趣的标题app这一产品的名称,顾客习惯使用“有趣的标题”来指“有趣的标题”app,原告将“有趣的标题”进行版权登记,取得作品登记证书 被告北京弘邦君达科技有限企业是“哇趣头条”app的运营者,原告认为“哇趣头条”app和“趣头条”app在应用行业、服务对象等方面是一样的,两者属于信息类移动应用,为客户浏览和共享,各 “哇有趣的标题”app模仿了“有趣的标题”app的经营模式(即独特的客户机制),通过社会交流关系宣传产品,获得客户,使用与“有趣的标题”app高度相似的产品名称,客户上两者相同。
原告上海基分文化传播有限企业认为,在原告与被告直接存在竞争关系的情况下,被告运营的“哇趣头条”app使用与原告知名商品“趣头条”app高度相似的名称,模仿原告的运营模式,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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