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省份机构改革方案所有“出炉”并对外公布”
日前,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准了上海市机构改革方案。 至此,中国的31个省机构改革方案全部“出炉”,并对外公布。 作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机构改革进入落地实施阶段。
9月13日,《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付印,成为第一个经中央批准的省级机构改革方案。 随后,山东、福建、广东、湖南、云南、浙江、宁夏等省(区、市)的机构改革方案相继出台,均对机构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变革。 各省(区、市)以优化机构职能和推进协同效率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积极构建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
从方案来看,上海设改革后的党政机构63个,重庆、天津64个,其他省份大多在60个以下,各省党委机构、政府机构数量各不相同。 各省(区、市)党委职能部门和政府组成部门总体上与中央和国家机关机构相对应。 在此基础上,各地根据当地经济社会的优势和实务需要设立了若干机构。
党中央确定,地方党委要求加强对机构改革事业的领导,统一研究机构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勾结思想政治事业改革全过程,确保改革期间各项事业的连续稳定。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到年底,省级党政机构调整基本到位。 省以下党政机构改革,年底前报党中央备案。 所有地方机构改革任务到2019年3月底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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