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通报 拒收现金将记入信用不良记录”
如果拒绝现金,就会记入信用不良记录(网络图)
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昨日通报称,北京地区拒绝现金维修工作取得阶段性效果。 截至目前,人行管理部已解决30起不同类型的拒付现金行为,并就两家公司达成协议,下一步将拒绝改善,影响情节严重、不良行为的将依法实施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处罚新闻将记入被处罚人的信用不良记录
现金是我国最基础、大众最广泛采用的支付方式,但近年来国内出现了拒绝人民币现金、炒作“无现金”概念的行为,这损害了国家货币的法定地位,损害了客户的合法权益,长期威胁金融安全。 对此,从7月13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对人民币现金拒收进行整顿。
人行管理部发现了停车场、餐厅、公共服务部门等场景的多种拒绝现金行为。 有趣的是,一位商户误解了第四套人民币停止流通的政策,误以为1角、5角纸币已经停止流通,并未接受。 事实上,银行仍在正常入账,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在大众反映的情况下,另一种验证不是拒绝现金行为,而是一些商户因暂时缺乏现金而未能达成交易。 人行管理部建议交易双方协商处理,广大商户可以随时向银行兑换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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