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公司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及众创空间获税收优惠”
众创空间孵化收入免税优惠(互联网图)
财政部等4个部门昨日表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科技公司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获得的孵化服务收入等将享受增值税等一系列税收优惠。
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等4个部门这次发布了《关于科技公司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与众创空之间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涉及国家级、省级科技公司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与国家备案众创/ / 对孵化对象提供孵化服务获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通知称,孵化服务是指为孵化对象提供的经纪代理商、经营租赁、研发与技术、新闻技术、鉴证咨询服务。 并在国家级、省级科技公司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的公共创空之间单独核算孵化服务收入。
年12月31日以前认定的国家级科技公司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从2019年1月1日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2019年1月1日以后被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公司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之间,从认定日次月开始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2019年1月1日以后被取消资格的,从被取消资格之日的下一个月开始停止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免责声明:环球报业网免费收录国内外各行业的优秀中文网站,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