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地方政府环保属地责任不能弱化”
文章来源:网络转载
发布日期:2021-05-17 00:45:02
浏览:
本公司的电垂管不负责,改革不能弱化地方政府的属地责任,不能出现地方党委履行环境质量改善主体责任,转嫁淡化的现象 关于各界关注的省以下环境保护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如何落地的问题,环境保护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在说明时是这样说的。 督促地方政府更好地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实施省以下环境保护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是十八届五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垂直管理是指省级环境保护部门直接管理市(地)县监测监察机构,承担其人员和业务经费,市(地)级环境保护局实行以省级环境保护厅(局)为中心的双重管理体制,不设县级环境保护局,作为市(地)级环境保护局的派出机构 改革后,县级环保局不是单独的,作为市(地)级环保局的派出机构,需要强调县级人民政府属地的责任吗? 县级人民政府利用什么机构进行环境监督管理?
免责声明:环球报业网免费收录国内外各行业的优秀中文网站,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