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客户起诉运营商 大部分客户因其多收钱”
北京二中院审结5年来107起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9成以上的案件涉及3大运营商。
电信客户起诉运营商往往对收钱有异议
5月16日上午,北京二中院召开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情况信息通报会,对近5年来我院审理的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主题调查,并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建议。 从年到年,二中院共审结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件107件,发现其中9成以上涉及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
此外,北京青年报记者16日从北京海淀警方获悉,面对猖獗的电信网络诈骗,海淀反电诈骗中心与派出所合作,银行部门联合发力,2019年4月以来成功截获电信诈骗近2000起,为事主5000起。
事件的比例
9成以上涉及三大运营商
随着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移动网络应用的加快,我国电信服务的覆盖面积不断扩大。 根据工业新闻化部无线电管理局发布的《中国无线电管理年度报告(年)》,年,全国手机总数达到15.7亿户,比上年增加1.49亿户,手机客户普及率达到112.2部/100人。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三大电信运营商作为当事人的案件多达103件,占96.3%。 其中,中国移动企业54家,占50.5%,中国联通企业29家,占27.1%,中国电信企业18家,占16.8%,其他企业4家,占3.7%。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文案有电信基础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随着时代的变迁,它迅速发展为话费、短信费到流量费、第三方收钱、套餐变更争论等。 其中,诉讼标的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有86件,占所有案件的80.4%。
客户诉讼
很多投诉说“运营商多收钱”。
二中院对案件的分解发现,电信客户因违反义务引起的纠纷集中体现在按约定及时、全额支付服务费用上。 电信运营商提供服务的行为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法定义务引起的纠纷,主要集中在服务质量、收费、代第三方收钱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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