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和传销有何不同?怎么界定?直销公司在我国怎么异化为传销?”
有多少邮购假直销的名字?
最近,14家直销公司在北京签署了合规直销、打造中国好市民的倡议书,提出了“远离虚假夸大推广、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等建议,直销、传销的相关话题再次备受关注。 直销和邮购的区别是什么? 怎么定义? 直销公司在我国如何异化成为传销? 为什么异化为传销? 此次《声》版将特别邀请三位专家共同探讨这些问题,敬请关注。
来宾:
余钉飞(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乔新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印波(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教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我国如何规定直销和传销
印波:邮购和直销本来是一样的,两者可以互通的是没有店铺交易的衍生模式。 这个商业模式最早于20世纪30年代至40年代由美国的中性企业启用。 当时的纽崔莱企业开发了很多营养品和保健品,但是由于人们没有采用这些新型商品的习性,为了打开市场,纽崔莱企业采用人际关系的口口相传的方法经营,设计了一定的共享模式,让推荐者从被推荐者那里得到一定的提成,然后, 此后,这种商业模式由于其独特的裂变效应,被一些不法分子用作金融诈骗。 也就是说,没有产品,或者只有工具产品,拉人收取入门费进行经营,只有金字塔顶端的利润,其他人都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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