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现无理由退房? 别误解!只退定金并非房款”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1月15日电(记者邱宇)的一些人一时冲动付了买房的定金,但随后反悔,最终因开发商拒绝退还定金而发生纠纷。
在广东省东莞市,因冲动购买住宅引起的预付款返还纠纷最近得到了解决!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月11日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宣传录用的通知》,并于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买家在楼盘买入后,“两天无故退保”。
根据《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乙方可以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两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认购书和退还订金,双方尚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应解除本认购书并退还订金
对此,有人解读为“东莞是目前国内唯一提出‘无故退房’政策的城市”,将其与网购7天无故退货进行类比。
“上述解读是错误的。 因为“无故退房”和“无故退房”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中原地产首席分解师张大伟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
张大伟说,“无故解约”是指购买者已经签订购买合同,未签订购买合同的,可以无故解除预约书和退还定金。 “无故退房”意味着签订购房合同后,可以无故取消房屋。
“预约合同表示一个意向,退款的只有定金,而不是房费”他说,这没有理由和网购全额交易,到货后可以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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