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新政 每床位每月最高补贴1050元”
本市出台了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新政
每张床每月最高补助1050元
今天上午,市民政局正式发布了《北京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市养老机构补贴政策由单一补贴改为差别化补贴,失能老人和重度残疾人运营补贴每月增加100元至200元,养老机构越高补贴越多。 根据最新政策,一家养老机构每个床位每月最高可领取1050元补助金。 《办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推进京津冀地区养老服务协同快速发展,《办法》规定天津市、河北省行政区全境及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乌兰察布市养老机构收容北京市户籍老年人的,参照本法执行。
给谁补充?
营利和非营利组织
都可以享受津贴
根据《办法》的规定,补贴对象是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投资社会力量建设或者运营管理、具有法人资格的养老机构。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特别考虑到老残一体和营利性和非营利组织的同等待遇问题,《办法》规定“残疾人服务机构同等养老机构享受运营补贴政策”,工商部门依法登记的营利性养老机构也参照本法享受同等运营补贴政策。
根据《办法》,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实行后补充制,每半年核算和支付资金。 每年7月15日,到次年1月15日,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残联根据市社会福利综合管理平台收集的数据,确定过去半年各机构的运营补助额,每年9月、次年3月底前拨付资金。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500家左右的养老机构,其中营利性机构不足10家,“新政释放另一个信号,政府越来越从市场规律的角度推进养老服务的快速发展,不论出身,只要是市场主体,都会受到待遇”。
怎么弥补呢?
从单一补助金
按四维分列的差别化补助金
迄今为止,市里对养老机构的资助只是机构接受和区分服务对象的身体状况,即接受自理老年人的,每接受一人每月给予300元的运营资助。 接收失能老年人,每接收一人,每月给予500元的运营资助。 此次《办法》提出,养老机构根据服务对象的身体状况、服务质量星级评定、信用状况、医疗服务能力四个维度,对养老机构实施差别化补贴。 其中,服务对象的身体状况补助金标准为基础性补助金标准,其他三个维度补助金标准可以重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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