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 将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文章来源:网络转载
发布日期:2021-04-19 17: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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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最近发布了解决住房公积金诈骗提取行为暂行办法,针对公积金诈骗提取行为,在管理中心的业务系统中填写1~5年,并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在此期间,暂停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贷款业务的申请。
记者了解到,利用假身份新闻、假结婚新闻、假业务办理委托书(信)、假职工关系说明、假住房新闻说明、假病情诊断说明等10种假新闻提取住房公积金,都是骗取公积金的行为。 依法认定员工有骗取公积金行为的,管理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制作解决决定书,通报员工所在单位要求退还诈骗资金,并通过网站、报纸、新闻共享平台等媒体方法向社会公布 根据情节轻重,在管理中心业务系统中填写1~5年,并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此外,管理中心可以酌情取消工作人员不良行为登记新闻。 情节轻微、书面承诺不再发生类似违规行为的,收回提取资金,不良登记期满1至5年的,登记时间满5年的等,可以取消工作人员不良行为登记新闻。 非法拒绝提取资金的,管理中心不删除不良行为登记,可以停止至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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