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无人岛开发的现状:公司暂时不能申请”
2003年,开放无人岛申请的相关动作出现,那时,也有大量资本活跃尝试,掀起“海岛开发潮”,从山东、浙江延伸到海南。
年7月4日,海南省海洋渔业厅发布《海南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批准办法》(以下简称《批准办法》),允许单位或者个人申请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 这个政策一出台,马上再次引起关注,“岛主梦”似乎就在眼前,“每日经济信息”的记者可能会流口水。 7月30日,海南省海洋渔业厅海岛管理处处长陈刚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由于政策和管理尚未确定,目前公司无法申请开发无人岛。
暂时不能申请岛的名单
年7月4日,海南省海洋渔业厅发布《批准办法》,允许单位或者个人申请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
《考核办法》根据用岛方法将聘用期分为5个阶段:养殖用岛期15年、旅游娱乐用岛期25年、盐业矿业用岛30年、公益事业用岛40年、港修造船所等建设工程用岛50年。
公司和个体有意申请开发无人岛时,需要提交开发利用申请书、开发利用具体方案、开发利用项目论证报告书三份资料。 其中,项目论证报告需要论证开发利用的必要性、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的合理性、对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的影响、海岛植被、珍惜濒危物种和特有种等保护措施的可行性、有效性四个副本。
一切似乎都是新的,陈在7月上旬接受《中国信息周刊》采访时证实,此次发布的《审批办法》并不是新的政策,而是根据现有文件进一步加强管理,日常严格管理业务文件。
确实,2003年,中国《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管理规定》生效,规定了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利用无居民海岛。
年4月13日,国家海洋局又向社会公布了中国首批可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名单,名单中的无居民海岛涉及辽宁、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8个岛屿。 其中,海南列有6个无人岛,分别是三亚市的穆卡西亚岛、东锣岛、西鼓岛、小青洲岛、万宁市的加井岛、洲仔岛。
与去年的情况相比,这次可能接近完全的法规水平。 例如,《批准办法》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生效前实施的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活动,《批准办法》应自其公布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完全没有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申请手续,并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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