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非法转租公租房者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文章来源:网络转载
发布日期:2021-04-28 05: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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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用于保障中低收入者居住的公租房,被个别承租人公然租赁获利……昆明市公共租赁房屋开发管理有限企业近日发布《关于打击非法租赁公租房举报的倡议书》,呼吁违法租赁公租房行为,违法者将处以罚款、
近期群众反映,个别公租房承租人、房屋中介机构公开发布公租房新闻,倡议书指出,公租房是国家提供政策支持、专门针对中低收入群体租赁居住的保障性住房,其产权主体为国有企业、公租房新闻
根据《昆明市公共租赁房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公租房承租人擅自租赁房屋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追加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填写个人住房保障诚信文件,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有违法所得者的,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3万元以下,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倡议书还指出,一些房屋中介机构公开发布租赁公租房违法新闻,代理租赁已经租赁公租房住房资源,这些违法行为已经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根据规定,为公租房承租人提供非法租赁中介服务的房屋中介承担填写信用档案、罚款、取消网上合同资格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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