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前5个月小微公司获税收优惠政策减税943亿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数据,前五个月,支持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快速发展的减税943亿元,增长25%,有力地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吉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张依群表示,近年来,小微公司取得了一些快速的发展和进步,但融资难、融资高的问题始终困扰着小微公司的高速发展。 今年以来,比较微型公司减税减费政策组合拳,缓解微型公司融资问题。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进一步减轻公司税负,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性。
进一步增强小型微利公司的快速发展动力,4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减半征收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公司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7月1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文,自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公司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小型微利公司,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至20%。
目前,微型公司不仅可以享受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还可以享受公司所得税法规定的加计扣除优惠、创业投资公司优惠、加速折旧优惠、减计收入优惠等“税基式优惠”和专用设备投资额扣除优惠的“税额式优惠”。
值得注意的是,五部委日前加大了对小微公司财税政策的激励,从年9月1日至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小微公司和个人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信用额度,从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对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的融资担保企业加强监管,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担保金额占80%以上,其中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中小企业贷款和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广告主经营贷款的担保金额占50%以上,适当降低担保费率和反证要求。
拆迁户认为,小微公司是劳动密集型领域,是稳定国家经济、保障民生的重要载体,也是照顾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要点的对象,这些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增强小微公司的信心,产生积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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