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过期蜂蜜门”追踪:子企业才是“罪魁祸首””
同仁堂“过期蜂蜜门”追踪:子公司才是“罪魁祸首”的供应商数次称之为“背锅”
还记得年末北京同仁堂( 600085,sh )的“过期蜂蜜门”吗2月11日晚,同仁堂公告称,子公司北京同仁堂蜂业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同仁堂蜂业)有回收蜂蜜作为原料生产蜂蜜,标示虚假生产日期的行为,江苏盐
从上述公告可以看出,在该事件中,责任主体由原盐城金蜂食品科技有限企业(以下简称盐城金蜂)变为同仁堂蜂业,那么该事件的内幕到底如何?
最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知情人士那里多次得知,实际上从2007年开始,同仁堂蜂业方面就要求盐城金蜂“背锅”。 关于上述事项,2月11日,记者致电采访上市公司同仁堂,按要求发送了采访邮件,但在发布消息之前没有得到回应。
原相关供应商的处罚被取消了
年12月15日晚,江苏电视台城市频道“零距离”栏目播出盐城金蜂违反食品蜂蜜的报道。 据报道,盐城金蜂将数万瓶过期蜂蜜撕下标签放入大桶,作为原材料入库,过期蜂蜜应归还蜂农以饲养蜜蜂。 据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士介绍,盐城金蜂此前多次进行类似操作,该公司发现有窜改同仁堂蜂蜜生产日期的行为。
此事被报道后,12月16日下午,同仁堂公告称,同仁堂蜂业在委托生产过程中有监管力度和失察责任。 迫使盐城金蜂停止受托加工生产活动,将有关材料全部封存,并全力配合上级企业和政府监管部门开展调查。 另外,他否认蜂蜜进入了生产用原料库,并宣布相关产品已全部封存,未流向市场。
之后的12月17日,同仁堂据媒体报道,由企业组成的调查组进入盐城金蜂,企业正在等待最终的调查结果。
接着12月18日至19日,《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来到盐城金蜂,发现数辆公务车停在企业门口,记者欲进入厂区采访,但被内部人员阻止。
根据记者在随后的跟踪采访中获得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编号:滨市监听报告〔〕90152号),年12月19日,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盐城金蜂生产经营虚假生产日蜂蜜事件的调查结果显示:年11月12日, 滨海县世纪大道103号4号现场仓库内查获的“可可悦牌北京同仁堂蜂蜜”产地为“北京市房山区”,生产日期为“0308”等,保质期为“18个月”的原标签被撕掉,产地为“江苏省盐城市”,生产日期为“0624”。
针对上述违法事实,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盐城金蜂予以处罚: 1、没收更换蜂蜜2002瓶2、罚款580580元。
但今年1月16日,盖章公司根据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盐城金蜂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虚假资料和虚假陈述,认为该案认定的违法行为由本案利害关系人同仁堂蜂业实施,因此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
2月12日,《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致电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未予肯定回应,但记者表示可通过“信用盐城”官网查询行政处罚新闻。
经记者询问,未公示年12月19日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和今年1月16日的《取消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但根据2月2日的处罚公示,盐城金蜂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4条第2款、第44条第2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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