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信用卡入罪门槛提高 银行将严把准入关”
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编制〈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自年12月1日起施行。 高于2009年发布的“解释”,此次修改后的“解释”将恶意透支信用卡入罪门槛从1万提高到5万,增加了“非法透支”行为的定义,只有不按规定还款,才不再定义为“非法透支”。 另外,《解释》确定了“比较有效的催收”的具体要求。
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用总额为880.98亿,8年来超过了10倍
2009年12月,“二高”联合发布《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的法律若干问题解释》。 “( 2009年发布的)《解释》的发布对依法惩治信用卡犯罪活动,维护信用卡管理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近年来,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继续高位运行,“解释”关于恶意透支的相关规定已经不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现实情况,亟待修改。 ”。 最高法表示。
近年来,各银行要求扩大信用卡业务布局,以信用卡为出发点,推进银行零售转型。 根据央行近日公布的《年第三季度支付系统运行总体情况》,截至第三季度末,全国信用卡和贷款一体化卡发卡量共计6.59亿张,人均持有0.47张。 银行卡信用总额14.69万亿元,比上个月增长5.05%。 银行卡应偿还信用余额为 6.61万亿元,环比增长5.68%。
今年三季度末,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还信用总额为880.98亿元,环比增长16.43%,占信用卡应偿还信用余额的1.34%,两个数字均比上一个季度有所上升。 年半年未偿还信用总额为663.11亿元,年这一数据为76.89亿元,8年来超过了10倍。
编纂后,原近一半的案件不再犯罪
信用卡诈骗案近年来呈上升趋势,恶意透支已成为信用卡诈骗案中最重要的犯罪情况。 年10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和司法示范研究院联合发布的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显示,在信用卡诈骗罪案件中,诈骗方法主要有:恶意透支信用卡、挪用他人信用卡、采用伪造信用卡、 采用虚假身份说明领取的信用卡、无效信用卡等,其中恶意透支占81.1%。
年底前审查的信用卡诈骗罪案件中,犯罪金额集中在1万元至5万元之间,案件数占47.7%,犯罪金额在5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案件数排名第二。 这意味着,此次《解释》编撰后,最大金额占1万~5万元的案件并不是“金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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