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规范政府投资基金 限定支持行业”
年各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集中爆发,财政收入增长率大幅下降时,地方政府欲引进社会资本,通过杠杆扩大财政资金的作用。 但在实践中,这些基金集中于分散、运营不规范、指导监督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财政部发文制定规范 2月17日,财政部发布《财政筹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意见),细化了此前发布的《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10号)。 意见认为,公共财政运用政府投资基金方法支持产业,具有一定的竞争性,局限在市场失灵、外溢性明显的关键行业和薄弱环节 第一支持外部性强、基础性、推广性、战术性特征明显的产业行业和中小企业创业成长 对比产业点行业和薄弱环节,相机以创业投资招商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形式支撑 一位地方政府投资基金负责人表示,在具体运营中,反复设立、数量过多、资金分散采用,无法产生拳头效应。 意见确定,要合理管理政府投资基金的规模,不可以在同一领域和行业重新设立基金 配合产业快速发展阶段性优势和要求,适时调整政府投资基金作用的行业。 对于市场逐个发挥作用的行业,必须迅速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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