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四季度兽药产品合格率97.9%”
根据农业农村网站消息,5月5日,农业农村公布2019年第一期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情况:年第四季度化学药品、中兽药等监督抽检5240批,合格5128批,不合格112批,合格率97.9%,年第三季度
从抽检环节看,生产环节抽检1055次,合格1048次,合格率99.3%,比年第三季度( 98.7% )提高0.6个百分点。 经营环节抽检4025次,合格3924次,合格率为97.5%,比年第三季度( 96.6% )提高0.9个百分点。 采用环节抽检160批,合格156批,合格率97.5%,比年三季度( 94.1% )提高3.4个百分点。
分产品看,化学药品类产品共检验1839批,合格1811批,合格率为98.5%,比年第三季度( 97.6% )提高0.9个百分点。 抗生素类产品共检验2149批,合格2115批,合格率为98.4%,比年第三季度( 96.8% )提高1.6个百分点。 中药类产品共检验1168批,合格1121批,合格率为96.0%,比年第三季度( 94.9% )提高1.1个百分点。 其他种类产品共检验84批,合格81批,合格率为96.4%。
从进口兽药抽检情况看,四季度共抽检进口兽药20批产品,占抽检总批次的0.4%,20批产品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要点根据监控公司划分,判定以下10家为要点监控公司:吉林省康达动物药业有限责任企业(当期兽药质量通报产品涉嫌违法添加其他药物成分的)黑龙江省汇丰动物保健品有限企业(当期兽药质量通报产品涉嫌违法添加其他药物成分的) 赣州百灵动物药业有限企业(当期兽药质量通报产品含量在50 % (含50 % )以下或150 % (含150 % )以上的)临沂康生物技术有限企业(当期兽药质量通报产品含量在50 % (含50 % )以下或150 % (含150 % ) 河南盛利来天府动物药业有限企业(当期兽药质量通报产品含量在50 % (含50 % )以下或150 % (含150 % )以上的)湖南坤源生物科技有限企业(当期兽药质量通报产品含量在50 % (含50 % )以下或150 % (含150 % ) 广西神威兽药股份有限公司(当期兽药质量通报产品含量在50 % (含50 % )以下或150 % (含150 % )以上的)广西博白县云飞兽药有限企业(当期兽药质量通报产品含量在50 % (含50 % )以下或150 % (含150 % ) 重庆泰通动物药业有限企业(当期兽药质量通报产品含量在50 % (含50 % )以下或150 % (含150 % )以上的)陕西骏祥动物药业有限企业(当期兽药质量通报产品含量在50 % (含50 % )以下或150 % (含150 % ) 。
经地方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和调查,年度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情况通报中被列为要点监测单位的武汉诺见生物技术有限企业、安徽呼叫药业有限企业、山东谊源动物药业有限企业、四川佳华动物药业有限企业、四川新辉动物药业有限企业、云南泊尔恒国际生物制药有限企业 山东天振药业有限企业、青岛大元药业有限企业、山东聚德药业有限企业、河南百草原兽药有限企业、山西芮城红宝兽药有限责任企业、江西省诚动物药业有限企业、潍坊永昌药业科技有限企业、湖南世益牧业科技有限企业、广西宾阳县盛邦生物制药有限企业的抽样产品为不同公司生产的假兽药,
本期兽药产品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含量不合格。 含量不合格仍是不合格产品的首要问题,此次抽检中7批阿莫西林粉含量不合格,其中6批含量70%~90%,1批含量超过130%,部分生产公司生产技术存在一定问题, 二是性状不合格。本次抽检中13批产品性状不合格,性状不合格常伴有鉴别、含量等不合格项目,另外11批注射液有关物质不符合要求,符合部分兽药生产公司制剂生产技术水平,特别是注射剂、溶解液生产技术水平 三是ph值检测不合格。 反映出此次抽检中9批产品ph值不合格,部分公司自检能力不强,检测不严格。 第四个是鉴别不合格。 此次抽检仍有2批乙酰胆碱注射液鉴别不合格,证明部分生产公司仍采用水杨酸等不符合要求的药物成分作为溶剂。
农业农村部要求各地按照兽药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生产公司抽检结果不合格的产品,干净销毁库存产品,停止生产经营,及时召回销售产品,监督销毁,依法实施立案处罚。 对涉嫌冒名顶替的生产公司兽药产品,相关兽药经营公司应当立即下架,所在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立即立案检查。 相关兽药生产、经营公司必须经所在地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经营许可证颁发部门审查整改合格后,恢复生产经营。 对不符合《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经营公司,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修改的,依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认真解决,符合重罚情况的,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
农业农村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要求对检验结果进行核实和追溯调查,确认不合格产品为生产公司生产。 公司所在地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查处,责令停止生产、召回销售,监督库存产品的报废和召回产品,并依法实施立案处罚。 经公司所在地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审查,认为整改合格后可以恢复生产。
农业农村还提出,各地按照农业农村公告第97号的规定,对符合重罚的情况,依法给予重罚。 符合较重处罚要求的,应当启动并认真查处兽药生产许可证吊销、经营许可证和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程序。 各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在案件调查完毕后,应当根据《农业行政处罚案件新闻公开办法》的规定,及时公布案件的调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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