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债券融资试点上“保险” 拓宽民企融资途径”
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试点中的“保险”(网络图)
为了扩大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以市场化的方法缓解公司融资难,证监会近日组织交易所债市启动信用保护工具试点,探索通过信用增进工具减少投资者购买民营企业债券的担忧,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 前四个民营企业信用保护合同落地。
由于民营企业信用评级通常相对较低,债务发行价格较高,第三方机构在发行债券时,可以通过发行与该公司进行比较的信用保护工具,转移民营企业债券的信用风险,提高投资者信心,促进债券发行,改善融资效率,
沪深交易所率先推出了4个民营企业信用保护合同。 其中三家为非上市民营企业,一家为上市民营企业。 深交所表示,深交所首批信用保护工具业务试点涉及名义本金共计1.3亿元,参考实体包括苏宁电器集团有限企业和浙江恒逸集团有限企业,试点机构包括国泰君安、中信证券等机构,信用保护工具卖方均具有较强的信用风险管理能力,
上海证券交易所也成功签订了前两个信用保护合同。 参考实体分别是红狮控股(民营公司、aaa )和金诚信(民营上市公司、aa ),国泰君安证券和中信证券分别是这两家民营企业近期发行企业债券的主要承销商。 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证券公司向自己主要承担的民营企业客户提供信用保护,有助于向市场释放积极信号,增强市场信心,保障民营企业债券的顺利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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