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进一步落实好简政减税降负措施”
20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简政减税减负措施,更好做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相关事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进一步加大事业力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简政减税减负措施。 抓紧采取政策措施,妥善降低有序推进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转换准备工作的社会保障费率,从整体上避免增加公司负担。
通知指出,各项减税政策将在不打折扣的情况下执行。 特别是今年出台的降低增值税税率、扩大增值税留存扣除范围、放宽公司所得税优惠减半征收的小型微利公司标准、不重复单价500万元以下的新购置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取消国外研发费用和计征扣除限制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凸显了政策效果
切实落实个人所得税改革措施。 通知指出,按照“一级立法、两步实施”的安排,从年10月1日起提高基本扣除费用标准,适用新税收表,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综合和分类税制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开展新闻系统建设,加强部门合作和新闻共享,加强新闻共享,
有序推进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转换准备工作。 他强调,要多次稳定头脑。 特别是根据国务院确定的“整体不增加公司负担”的既定安排,负责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税务机关在社会保险征收机构改革完成前,应当一律维护现有的征收政策,不自行组织上一年度的拖欠清查,即使有命令也不行 并应认真做好拆解测算,尽快研究适当降低社会保障率,从整体上避免增加公司负担的政策措施。
通知指出,为了进一步搞好税务系统的简单减税,税务总局近期将围绕落实各项减税政策、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社会保险费征管、深化“放管服”改革等工作人员展开监督检查。 此外,税务总局还将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开展联合审计,严格督促社会保险费征收政策稳定,征管责任平稳有序地实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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