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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司购买商品住房需满足3条件 再交易年限提至5年”

文章来源:网络转载 发布日期:2021-04-28 20:24:02 浏览:

进一步规范公司购买商品的住房行为,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管局发布的《规范公司购买商品住房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从7月3日起,公司在上海购买商品住房,满足年限、累计缴纳和职工人数三个条件

根据《规定》,从7月3日起,公司需要购买商品住宅,设立年限已满5年,上海市累计纳税金额达100万元,职工人数达10名以上,符合规定在该公司缴纳社会保障和公积金5年以上等条件。

但是,公司近年纳税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购买时不受上述公司设立年限和职工人数等条件的限制。 而且,公司购买的商品住宅的再上市交易年限从“满3年”提高到“满5年”。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上海始终是楼市调控政策执行最为严格的城市之一,此次规范公司购买商品住宅的政策是合情合理的。 而且,从政策副本来看,也符合申城控制历来放矢的优势,政策比较及时,比较有效。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负责人表示,政策并不禁止公司一律购买商品住宅,而是通过设置年限、纳税金额、员工情况等条件,尽量保证正规公司合理的购买诉求,同时避免部分临时注册企业和“壳牌企业”限购, 体现维护上海房地产市场秩序稳定的政策指导。

上海中原地产研究部高级分析师卢文曦认为,此前个别新房开盘多出现以企业名义参与购房的情况,将对新房市场的公正性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新政能够比较有效地减少这种情况,而且延长公司购房重新上市交易年数,也有助于震撼市场上可能出现的“炒作氛围”,保护购房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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