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年终奖单独计税的政策 年终奖2022年实行综合征税”
年终奖2022年综合征税实施(网络图)
从2022年开始,我国取消年末奖金单独计税的政策,年末奖金也纳入综合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昨天获悉,市财政局和市税务局联合转发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优惠政策衔接的通知》。
为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居民个体取得全年重复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不取得全年重复奖金等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不合并当年综合所得,全年
具体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每年不重复一次的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但是,居民个体也可以不每年重复一次奖金,并入当年的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从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体一年不重复奖金,必须纳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中央公司负责人取得年度绩效工资延期现金收入和任期奖励,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公司负责人年度绩效工资延期现金收入和任期奖励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参照上述政策执行。 2022年1月1日以后的政策另行规定。
另一方面,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公司年金、职业年金,符合《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司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相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的,不纳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额。 其中月领取的,适用每月纳税率表计算纳税的按季领取的,平均分配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应用每月纳税税率表计算纳税的,适用综合所得税表计算纳税。
个人因出境定居一次性不重复领取的养老金个人账户资金,或者个人死亡后,其指定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一次性不重复领取的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适用综合所得税表计算纳税。 个人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不一次性重复领取养老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的,适用每月纳税率表计算纳税。
有关部门还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获得不重复的补偿收入,是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3倍额的部分不计入当年的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表,计算纳税。
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获得的一次性不重复补助金收入,应当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按照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平均分配,明确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适用综合所得税表,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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