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技术快速发展需不使“野蛮生长””
自动驾驶技术(网络图)
如何规范自动驾驶技术的快速发展,推进我国自动驾驶技术落地,根据众多《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专家建议,转变快速发展理念,重视核心技术的研发,加强基础法律支撑,规范市场秩序。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企业新能源汽车管理部部长詹文草案一方面提出,算法固然重要,但不能蜂拥而至,必须忽视其他方面的研发,传感器、解决器等技术也要同步,以免被关键技术束缚于人。 另一方面,车虽然是自动驾驶技术的主体,但道路也同样重要,智能道路等辅助设施的升级也很重要。
专家表示,政策应得到鼓励和基础法律的支持。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权提出,目前我国自动驾驶技术快速发展的法律问题,应先从三点入手。
首先,建立自动驾驶车许可和质量管理制度。 有关部门要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有效规范开发商、生产者的行为,全面检查监管制度,确保自动驾驶车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其次,建立自动驾驶汽车的道路安全行驶制度。 为确保公共交通安全,必须对自动驾驶车辆出发的基本条件、通行时速、信号灯识别、载人货物标准、故障处置等基本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再次,对自动驾驶车受损责任的大致情况、赔偿方法和标准、制裁责任等问题作出全面具体的规定,并对受害者、被录用者给予公平的赔偿。 为了不给开发者带来过度的负担,促进技术革新,可以建立健全自动驾驶汽车开发者和招聘者的双重保险制度。
另外,加强相关产业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戒骄戒躁”必须尊重产业快速发展规律。 业内人士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应尽快建立统一的领域评定标准,并加强对公司推广的管制,避免过度夸大推广、误导顾客、扰乱市场秩序。 自动驾驶技术作为具有快速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产业,应该循序渐进、客观尊重快速发展规律,而不是野蛮生长。
多位专家表示,当前自动驾驶技术的快速发展,必须始终保护安全的“红线”,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客户对自动驾驶技术的信任度和接受度的提高,归根结底是基于该技术的安全性保证。 张希建议,自动驾驶技术的快速发展应从公交、机场摆渡车等定时线性、开发应用难度低的场景入手,确保乘客的安全。
在欧卫安,智能驾驶首先应该在科技水平上做得更好,在技术方面可以消除公众对智能驾驶的恐惧感,更快地促进智能驾驶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
张希等专家一方面提出,以前车企和新兴科技企业需要加强合作,以前车企的特点在于汽车自身,新兴科技公司的特点在于技术集中,两者要加强合作,特点互补,共同推动技术进步。 另一方面,我国自动驾驶技术的快速发展需要建设高级公共平台,各地方以平台为基础,加强交流合作、数据共享,不比较有效地进行重复劳动,可以提高研发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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